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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龙杯”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 第一轮参赛通知“大龙杯”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 第 一 轮 参 赛 通 知
第三届“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”(以下简称“双实”大赛)将在2023年7月中下旬在闽江学院举行,计划组队参加的高校请认真阅读以下参赛要求,并根据要求依次完成各项工作。 一、 参赛资格 列在教育部2021年6月发布的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》中的普通高等院校(含独立学院)均可报名组队参赛。 参赛单位必须举办预赛或选拔赛,每所学校限报一个代表队(含不超过3名参赛选手,1名领队教师和若干名指导教师)。原则上获奖名单上的指导老师需去现场指导。 二、 报名 1、第一轮报名截止日期为:2023年6月10日 2、计划参加第三届“双实”大赛的高校填写《报名表》(第一轮),加盖单位公章(学院公章即可)后,扫描成电子文档(PDF格式或者JPG格式)同时发送至大赛秘书处电子邮箱(clsysjds@163.com)及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(123791677@qq.com) 3、在提交《参赛信息表》前,请务必仔细阅读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章程》、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评审工作条例》及《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竞赛规则》。 4、友情提示:大赛秘书处在收到报名表将及时予以确认,并邀请领队(1名)加入第三届大赛领队微信群。各参赛队的指导教师均可申请加入大赛微信交流群。 三、 费用 1、收费标准:原则上所有参赛高校均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交纳参赛。 收费标准为:参赛选手、随队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每人1000元。 2、交费办法:竞赛委员会委托北京华诚时代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为收 取参赛费。计划通过单位对公账号交纳参赛费的,请将参赛费汇至以下账号: 账户名:北京华诚时代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行:北京农商银行八角支行 账 号:0301140103000015076 友情提示:汇款后请告知大赛秘书处;参赛费一经交纳,一律不退。 四、 赛前培训 大赛秘书处和组织委员会计划分别于2023年7月上旬举行线上裁判培训会议,线上领队会等,2023年7月中下旬召开线下赛前培训会议。请各参赛队领队及各参赛队推荐的评审委员务必参加本次会议。
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竞赛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秘书处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组织委员会 (闽江学院代章)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报名表(第一轮).doc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第一轮参赛通知 盖章版.pdf 2023.5.12 |